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团体标准
发布时间: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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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和GB/T20004.1—2016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国际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海南省惠民槟榔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南绿槟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南绿槟榔南药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启泰、朱晓瑜、康文艺、张岩松、陈洪
槟榔提取物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槟榔提取物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槟榔果实为原料,经清洗、破碎、提取、过滤、浓缩、醇沉、过滤、精制、浓缩、干燥后制成的槟榔提取物
2 规范性引用文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第四部通则0832水分测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第四部通则2302灰分测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第四部通则2321铅、镉、砷、汞、铜测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第四部通则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第四部通则1106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第四部通则2351黄曲霉毒素测定法
GB96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原文详见下方附件:
TCCCMHPIE1.27-2018植物提取物槟榔提取物.pdf